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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方案

2015/03/19 1.3w 阅读 138 点赞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襄公积金〔2015〕3 号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2014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襄组通〔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2014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时间
  考核从2015年2月25日开始,到3月15日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4年度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和襄城、樊城、谷城、宜城、南漳、保康、襄州七个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科级及以下在职工作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考核的内容要以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优秀比例的确定
  根据文件精神,“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之内”,根据中心2014年实际情况,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确定在15%。中心86名在职工作人员,可确定优秀名额13名。其中:中心本部工作人员31名,可确定优秀名额5名;襄州办事处工作人员12名、谷城办事处工作人员11名,可以各确定优秀名额2名;襄城管理部工作人员6名、樊城管理部工作人员5名、宜城工作人员9名、南漳工作人员7名、保康工作人员5名,可以各确定优秀名额1名。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考虑平时考核结果。平时考核采取按月记实、季度小结并由主管领导逐级评鉴,年度总结的方法进行。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主管领导评鉴占50%的权重,应主要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情况,结合电子日志工作台账记载情况,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2、实行民主量化测评。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占50%的权重。
  (二)考核程序
  1、准备阶段
  中心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柴普林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建全同志任副组长。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市人社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按要求做好事前备案工作。
   2、实施阶段
  (1)个人述职和测评。被考核对象对2014年度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并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召开述职测评会,全体工作人员均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随后进行量化测评。
  (2)主管领导评鉴。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以及测评情况,由主管领导进行评鉴,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办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向中心党组会议报告考核工作。由中心党组会议确定干部考核等次,合理分配各层次工作人员考核的优秀比例。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每一个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4)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考核办按照各类人员的管理权限送有关部门审批。
  3、总结、备案阶段
  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填好年度考核《统计表》、《备案表》等材料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文件精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励。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考评内容、方法和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2014年度的考核工作。3月15日前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及相关表格报中心人事监察科。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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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