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 ||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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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12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襄阳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襄政办发〔20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有效投资在非常时期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在襄阳落实落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编制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涉及哪些领域?
答:《实施方案》围绕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编制。
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补齐医疗废物日常收集转运处置能力缺口,增强应急转运处置能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鼓励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能够基本满足本区域危险废物绝大部分类别的处置和利用能力。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动沿江化工产业搬高、搬新、搬绿和高质量发展。累计推进336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性着眼,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改善设施建设。并明确了年度目标。
四、《实施方案》的路径措施有哪些?
答:路径措施分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补短板;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补短板;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五块,确定了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责任分工及重大项目资金来源。
五、《实施方案》实施步骤是什么?
按照2020年12月、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2022年10月至12月三个时间节点,细化了每阶段实施步骤。
2020年12月,各地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市直有关牵头部门指导地方建立滚动项目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各地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程序,对纳入滚动项目库且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抓紧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有关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申报有关预算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022年10月至12月,各地对照行动方案开展自查。有关牵头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财政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有哪些?
有3条保障措施,分别是:
1、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建立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会商、调度通报、督办督查和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推进机制。
2、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市直牵头部门要建立项目库,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是项目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和保障资金投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统筹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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