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
| 来源: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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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鄂政办发[2020]4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0]29号)精神,抓住机遇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切实增强我市农⽥防灾抗灾减灾能⼒,保障国家粮⻝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案。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考虑到“十二五”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不能重复建设和县级财政配套比较困难等因素,我们以2020年省下达我市的任务47.76万亩(正在实施)为基数进行测算,没有增加建设任务。规划三年(2020-2022)建设目标143.28万亩,每年47.76万亩。
三、重点任务包括哪些方面?
答:《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建设内容即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管护利用工程,这是《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中的建设内容,也是省政府三年行动方案规定的内容。
四、资金如何筹措?
答:省方案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平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2000元,其中中央1000元、占50%;省300元、占15%;县(市、区)配套700元、占35%。据此测算,全市2020-2022年共需投入财政资金28.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4.33亿元、省财政4.3亿元,县(市、区)自筹10.03亿元。县(市、区)财政资金配套有困难的,通过发行一般债或专项债解决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
五、项目如何推进?
答:1、立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年初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县(市、区)结合实际适当划分项目个数,依规选择设计单位,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初步设计,于当年4-6月份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2、实施。县(市、区)按照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划分标段,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于当年10月底前动工。3、验收。上年度立项的项目,次年5月底前要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前要按照“县市自验、市州验收、省级抽查”的流程,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2月底前要将验收合格项目的相关数据按照上图入库的要求录入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4、成果运用。《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规定,对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成绩前8名的县(市、区)各奖励建设资金500万元。
六、各部门如何分工?
答: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前期、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新增耕地核定,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林业、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农田林网、田间机耕道路和农田输变电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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