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
| 来源: |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 “店小二”政策咨询: | 服务电话(0710-12345) | ||||
关于《襄阳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31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3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后重振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我市江河湖库防洪、水源工程、灌排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按照“除险保安、排灌结合、生态改善、功能提升”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水利和高标准农田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5号)》要求,启动全市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考虑
通过实施新一轮水利补短板项目,进一步完善江河湖库防洪体系,襄阳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小河流达到10~30年一遇防洪标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洪涝灾害总体可防可控。加快推进引江补汉、鄂北二期等国家重大工程,加快建设潭口二库、岩头溪水库、堰河水库等水源工程,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襄阳季节性缺水和鄂北“旱包子”问题;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改造和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纳入省、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三年行动项目库的骨干性、基础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主体明晰。项目应当立项、规划等手续齐备。项目应当确定投资来源。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分为三年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三年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汉江及其重要支流唐白河、蛮河、南河、滚河等防洪工程体系,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工程。推进引江补汉、鄂北工程二期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加快一批水源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有效解决季节性、资源性缺水问题。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分年度目标:2020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启动实施鄂北工程襄阳分水口、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启动引江补汉、鄂北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襄阳配套分水口全面建成,推进新一轮洪涝灾害补短板、抗旱补短板建设。2022年防洪补短板、饮水安全项目基本完工。
(二)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加快实施江河湖库防洪提升、骨干水源、农田排灌基础设施提升、农村饮水提标升级等一批骨干性、基础性水利工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确保饮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和考核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四)资金筹措安排。水利补短板项目投资来源,除按照现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各地通过盘活财政资金,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水利补短板强功能领导小组,建立会商、调度通报、督办督查和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建设实施全过程予以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加强与发改、财政等市直部门沟通衔接,申报落实地方债券。四是强化考核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
打印本页
我要收藏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