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襄公积金〔2014〕26号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员挂牌上岗检查督导制度
落实“全员挂牌上岗”,不仅是群众对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也是树立机关优良政风、实现群众监督,改进干部慢作为、不作为、态度生冷、不负责任的“处方”,为确保制度落实,现就补充措施通知如下:
1、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与互查,每月组织两次以上抽查和暗访,定期检查由中心纪检部门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2、科室建立纪律监察档案,记录本科室人员违反机关制度情况,每月与监察部门核对记录登记情况,年终上交,作为科室评先创优条件之一。
3、首次发现未挂牌上岗,监察部门向责任科室发送《检查通知单》告知违规时间、检查地点、责任人及违规行为,由科室对责任人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未挂牌上岗,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纪检部门进行诫勉谈话,机关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科室发现三人(次)违纪行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科室负责人向中心党组作出检讨。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7日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