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文件

关于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的通知

2018/07/01 1.5w 阅读 548 点赞

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办贷流程,持续开展贷款业务减证便民,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进一步提升精准办贷水平,现就借款人信用信息核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提供个

人信用报告。

二、 各办事处、管理部应向人民银行当地机构申请个人

信用信息查询账号,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制度,专人专责查询、打印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

三、 委贷银行经办人员受理贷款申请时,由借款申请人

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后,到各办事处、管理部查询、打印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纳入贷款档案并审核个人信用情况。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