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大程度地惠及缴存职工,11月15日,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枣阳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枣阳市主城区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一年利息补贴。
新政策下发后,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2个月的借款人可向枣阳办事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申请,具体补贴利息金额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实收利息为准(不包括罚息)。如借款人借款50万元,贷款20年,最高补贴贷款利息13669.55元。
《通知》还对在枣阳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多孩家庭购房、来枣(返枣)就业创业人才首次购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购房等不同群体购房作了相关的优惠补贴规定,因城施策促进枣阳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全面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