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
| 来源: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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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我市小城镇建设近年来有一些进步,但是与仙桃市、黄冈罗田县等地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与浙江、江苏发达地区的小城镇相比差距更大,这与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目前,美丽乡村建设已取得一定成绩,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还是我们的短板。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为此,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襄阳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的就是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和弱项,改善和提升乡镇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襄阳。
二、实施步骤是什么?
襄阳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重点研究、探索经验做法,树立样板典型;第二阶段是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总结经验,推荐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乡镇作为市级擦亮小城镇试点,分批推进、以点带面;第三阶段是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通过试点引领,擦亮小城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所有乡镇开展公共环境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对不同城镇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各地可根据资源禀赋、要素条件、经济基础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具有襄阳特色的“擦亮”之路。
三、重点任务有哪些?
《方案》确定了20项补齐短板具体任务目标,分别是:(一)加强规划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在襄阳市域中认真搜寻、提升小城镇的独特价值,发挥小城镇承接城市的疏解功能、连城接乡的枢纽功能、带动乡村的辐射功能。(二)完善基础公共设施,各乡镇建成区沿街墙体整齐划一,补残刷新,无残墙断壁。(三)加强立面整治,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四)打造街区景观,开展绿色建筑改造,提升房屋功能及风貌。(五)加快园林绿化建设,建立园林绿化长效管养机制,积极开展补植、增植行动,加强道路、河渠、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增加小城镇绿量。补齐行道树、绿化裸露土、修剪绿篱带,做到无缺损、无死株现象。(六)加快街道亮化建设,科学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指示牌等交通设施,整治镇区非法设置的各类标识标牌。加强对建成区主干道路灯建设和改造,彻底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七)加快乡镇公厕建设,坚持补齐短板、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实现建成区公厕建设全覆盖。(八)加强污水治理,开展污水管网破损、堵塞专项排查整治,确保污水管网畅通。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和接户管建设,打通接户“毛细血管”,做好“最后一米”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九)加强水域治理,全面清理河塘沟渠垃圾杂物杂草,清除河道沿线、塘坝岸边垃圾和堆积物。开展河道截污清淤,恢复水体生态,保持水清岸绿。(十)加强垃圾治理,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十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把解决群众困难作为城镇建设的落脚点。(十二)完善生产生活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十三)传承传统风貌,挖掘整理我市小城镇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加强对镇区老街巷、老厂房、老院落改造利用,传承小城镇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十四)规范城镇秩序,清理规整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整治规范镇区沿线店铺占道设摊、占道经营、占道设置马路市场、占道收购废品、占道洗修车、占道堆货、占道堆物、占道堆放垃圾、占道摊晒谷物等各种无序和违法行为。(十五)规范建设秩序,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棚等影响通行和镇容镇貌设施,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搭建物,消除残墙断壁。清理拆除违法、不符合规范、设置无序的各类标牌。(十六)规范交通秩序,完善镇区主、次干道路网,支持国省道过镇区路段大中修和提档升级,打通断头路,硬化小街巷。(十七)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救助安置能力。(十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治理格局,引导城镇企业参与共治,推动环境整治、秩序维护、乡风文明等长效管理。(十九)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小城镇,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力争做到一镇一规、一镇一业、一镇一品。(二十)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
四、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要成立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的责任主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督导,县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撬动、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积极搭建平台,综合利用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带动社会资本的跟进。(三)强化社会参与。发动群众筹资筹劳,党员干部带头,借助爱国卫生运动、创文工作、党员主题活动日等载体,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开展自主整治。(四)强化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各地要开展擦亮小城镇项目拉练,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通过现场观摩,现场汇报,现场打分,找出差距,解决问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奖励“擦亮小城镇”工作推进突出地区。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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