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
| 来源: |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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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3月1日,我市出台了《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3号,以下简称《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0年4月17日,我市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原《标准》)。为使我市青苗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建立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应于本标准公布后三个月内,重新公布本地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什么是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三、《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襄阳市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的区片等级、区片范围等,可在附件表格中查看具体内容。
四、青苗补偿具体标准是什么?
《标准》附件表格明确了各县(市、区)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的标准。
其中,襄阳市城区青苗补偿标准分为6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2200元/亩,最高标准为297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2420元/亩,最高标准为3560元/亩。
襄州区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900元/亩,最高标准为234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2080元/亩,最高标准为2600元/亩。
枣阳市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782元/亩,最高标准为2295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1960元/亩,最高标准为2525元/亩。
宜城市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800元/亩,最高标准为230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2000元/亩,最高标准为2600元/亩。
老河口市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700元/亩,最高标准为230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1900元/亩,最高标准为2500元/亩。
南漳县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620元/亩,最高标准为243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1780元/亩,最高标准为2670元/亩。
谷城县青苗补偿标准分为4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640元/亩,最高标准为2190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1800元/亩,最高标准为2410元/亩。
保康县青苗补偿标准分为3个级别,一般耕地最低标准为1493元/亩,最高标准为2163元/亩;菜地最低标准为1642元/亩,最高标准为2380元/亩。
五、新旧标准有哪些变化?
本《标准》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的配套标准,划分的区片范围与鄂政发〔2023〕16号文件中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的区片范围一致。此次修订仅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的名称进行了更新,未对区域划分和补偿标准作调整。
六、《标准》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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