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襄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 来源: |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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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4年3月27日,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襄政规〔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襄政发〔2019〕8号),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襄政发〔2023〕9号)有关要求,市残联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实施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
二、《实施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令第67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8〕37号)等。
三、《实施办法》的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襄阳市户籍(含持本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0-15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四、《实施办法》的救助内容有哪些?
答: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五、《实施办法》的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一是视障手术类救助标准。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单眼补贴额不超过5000元。二是肢体手术类救助标准。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一年一次性给予3000-20000元补贴。三是康复训练类救助标准。0-6岁受助残疾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5岁受助残疾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贴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费)。四是辅助器具适配类救助标准。各地根据残疾儿童需求和机构服务能力,确定本地辅助器具适配目录,按实际需求给予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2-3件/人/年,可按其生长发育需求每年更换。
六、《实施办法》的救助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是自愿申请。在全面宣传、全面筛查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向户籍地县级残联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审核确定。户籍地县级残联部门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受助项目、救助标准、康复安置机构和救助经费补贴方式,并及时向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反馈。三是实施救助。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七、《实施办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实施办法》自2024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襄政发〔2019〕8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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