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21 2.3k 阅读 282 点赞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1年12月31日前经核准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

(二)2021年6月30日前经核准登记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参加2021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

(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

(五)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

(八)财务管理情况;

(九)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等。

四、年检工作流程

根据省、市关于“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

gov.cn/)进行网上办理。为方便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在政务网首页的“特色服务”中设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入口。具体填报步骤见“年度检查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五、提交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2021年度)》(需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重点针对需要落实整改和存在投诉举报的社会组织。

七、相关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回顾一年来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填写《年检报告书(2021年度)》,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对虚假填报年度检查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年检材料内容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三)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四)为进一步提升年检效率和质量,我局拟于3月中旬对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提供现场填报咨询服务,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海峰、宋焕焕,联系方式:0710-3628853


附件:年度检查填报指南

襄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年度检查填报指南

一、搜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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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点击首页“特色服务”中的“更多”,出现新的页面,然后找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按社会组织类别选择“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二、选择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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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年检密码)。

若法人用户登录时提示“此账号不存在”,须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自然人用户,然后再使用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法人用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若密码错误,请根据政务网提示进行找回密码操作。具体操作可详细观看“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培训视频”(http://mzt.hubei.gov.cn/ywzc/shzz/bszn/shtt/bgxz/202004/t20200423_2239884.shtml)。

三、填写报送

进入年检系统后,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请确认每页的填写状态,除“不填写”的页面,其余页面状态为“已填写”,方能提交。

《年检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网上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实行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由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社会组织打印《年检报告书》(一份)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连同登记证书(副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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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检查确认后,存档《年检报告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