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专项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出台、更新相关社会救助政策,“8+1”社会救助格局日臻完善。然而由于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专项救助政策主要依据各自上级业务部门上位法制定,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救助现象。
今年,市民政局结合2024年度省级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主动打破部门政策、信息沟通不畅的壁垒,组织全市涉社会救助部门,按照准备、实施、处置三个步骤,制作“一书一表一提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工作,主动降低政策“撞车”风险点。
所谓“一书”,是指2023年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制了《襄阳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工具书》。就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三大板块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行汇编。尤其是专项救助领域,汇集民政、卫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管理、司法、残联、红十字会、总工会十多个部门二十多项救助政策。
随后在《工具书》的基础上,协调小组办公室绘制了《襄阳市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参考表》,以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政策之间的相斥性、相融性、不交叉等三种情况进行研判,填写《襄阳市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参考表》,并提供政策依据。
对照《襄阳市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参考表》,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襄阳市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工作的提示》,对17条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就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叠加风险点予以提示。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显著,以“民政部门特困人员认定中需关注申请对象是否享受卫健部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时需关注申请对象是否享受工会的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救助”为例,民政部门主动对接卫健、工会,获取了卫健部门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名单和工会2023年度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名单,并分别与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名单进行了比对。共比对出476例重复享受失独补助和特困供养金,63例重复享受工会困难职工补助与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并已分发各县(市、区)、开发区进一步核实后处置。
对于特困供养对象重复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金融核对未超标对象自愿选择其中一项享受(失独补助加其他收入扣除刚支,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继续重复享受,但加强动态监管),超标的退出特困供养或降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复享受工会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救助处置的,收入超标的自愿选择其中一项享受,收入未超标的可继续重复享受,但加强动态监管。目前,特困供养对象重复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已完成处置354条。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依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每年最少开展一次相关成员单位社会救助政策比对、不定期开展特定成员单位间社会救助政策比对,并在大数据模型下探索建立数字化比对规则,进一步降低重复救助的比例,从而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