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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基数核定与缴存明细对账业务办理需知

2017/01/02 7.1k 阅读 55 点赞

 
  一、基数核定
  1、单位按照《关于2017年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规定,
  下载后附的“核定表格”,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2、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纸质的“缴存核定表格”及U盘电子版,报送基数核定岗(归集科前设营业大厅席位)审核。
  3、   单位经办人员持审核盖章后的“缴存核定表格”及U盘电子版,到业务办理岗导入数据。
  如核对无误,单位经办人员持“缴存明细对账通知”回执,营业大厅业务办理岗方可为其出具“2017年元月缴存通知”(汇补缴书),单位划转资金后,经办人持“缴存通知”及银行进账回单,到各经办网点办理元月份的缴存业务。
  如核对有误,信息不全或者基数填报不规范,由营业大厅业务岗为其拷贝空白“缴存模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后,再予报送,后续流程参照前项。
  二、缴存明细对账
  1、   单位经办人员申报基数调整资料的同时,由营业
  大厅业务岗为其打印“单位缴存明细账”,拷贝“职工个人明细账”,登记经办人员信息并出具“缴存明细对账通知”;
  2、   单位经办人员报送完善后的基数调整数据时,应
  向营业大厅业务岗提供“缴存明细对账通知”的回执,核对无误后,方可向其发放“2017年元月缴存通知”(汇补缴书)。
  3、   经过对账,发现存在的问题,如有单位暂挂款的情况,单位应在次月缴存时予以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