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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依法办理备案的通告

2026/01/25 1.3w 阅读 220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管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范围。

凡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属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

二、明确列管范围,统一保安员称谓。

凡是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一律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自保安员单位(包括物业公司)直接从事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统称为保安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证》,统一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或其他明显区别于警服(如春秋常服、冬常服、蓝色长短袖、白色长短袖等)的制式服装,并佩戴保安标志、使用保安符号。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秩序维护员”“安全员”“安保员”“治安员”等称谓为由,拒绝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程序。

为方便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办理备案手续,请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依法备案(即录入“湖北省保安信息监管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183.95.190.55:81/api-enter),由县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民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可自动生成《湖北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目前无法自动生成“襄阳市公安局”印章),即视为完成备案工作。

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时需通过系统录入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外省物业公司到我市开展保安服务,或省物业公司跨市(州)开展保安服务的,均须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备案手续。

四、保安员资格考试(许可事项名称:保安员证核发)程序。

保安员单位将所有保安员信息全量录入“湖北省保安信息监管系统”(说明1.须上传1寸白底登记照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

录入系统的无证人员即视为向公安机关报考《保安员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保安员资格考试。考试分体能考试和理论测试其中体能考试共4项,即10*4折返跑、立定跳远、男俯卧撑或女仰卧起坐,以及军事队列;理论测试实行“机考”(模拟题库网址http://183.95.190.55:81/testExame/testExame),考试费每人75元(理论40元、体能35元,补考理论每人每次40元,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根据缴费通知直接缴“襄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工行檀溪支行1804001809011000803)。

考试人员考试合格的,由市级公安机关于5个工作日内颁发纸质《保安员证》(系统可自动生成电子证明,但无印章。公安机关检查过程中以查验纸质《保安员证》为唯一凭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一)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为简化程序,通过“湖北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依法备案或撤销备案)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说明: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保安行业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2年5月始,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五)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法律责任。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不按规定备案、撤销备案、招用无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娱乐场所违反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襄阳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