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襄阳市中心城区汉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7月18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襄阳市中心城区汉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通告》,明确禁止捕捞、垂钓、游泳、洗衣、洗车等行为。
市中心城区汉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襄城区(汉江南岸)为汉江长虹大桥至汉江大桥之间沿岸、码头、滩涂等所有区域;樊城区(汉江北岸)为汉江卧龙大桥至汉江长虹大桥下游150米之间沿岸、码头、滩涂等所有区域。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和活动:堆放、倾倒、处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固体废物;捕捞、垂钓、游泳、洗衣、洗车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围垦河道和滩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罚。在保护区内堆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责令清除,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进行捕捞、垂钓、游泳、洗衣、洗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围垦河道和滩地的,责令恢复原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汉江是襄阳的“母亲河”,襄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取自汉江,水源地水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切实保护和改善本市汉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守护汉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