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我局将于2023年4月至12月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二、整治重点
(一)聚焦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福利机构关心研究不够,供养机构运转费用和救助供养资金投入不足,对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聘任把关不严,对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严,对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不实等问题。
(二)聚焦民政、财政等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缺位、失职失责,落实相关政策不到位、不及时足额拨付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与福利机构相勾结,虚报供(抚)养对象人数,骗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贪污受贿等问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等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聚焦福利机构未尽到服务管理义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流于形式,致使供(抚)养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财务、档案、人员管理等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私分、挪用、贪污救助供养资金、捐赠款物以及农副业生产经营收入等问题;不依法履行供养和收留抚养职责,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供(抚)养对象,以及降低供(抚)养对象生活标准,服务质量低下,克扣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动态调整不及时,虚报供(抚)养对象人数,骗取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利用供养对象全额医保政策,用“假病人”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违背意愿代管供(抚)养对象账户,侵占供(抚)养对象个人财产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如市民发现上述问题,可拨打我局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710-3629804
特此告知!
襄阳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