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17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长期未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以下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相关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于30日内上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孵化园102办公室,逾期未上交视为自动作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1.襄阳市药学会
2.襄阳市华楚汉服文化推广中心
3.襄阳市烘焙行业商会
4.襄阳市顾鑫皮革研究所
5.襄阳市建筑装饰协会
6.襄阳光彩工业园企业联合会
7.襄阳市歌舞娱乐行业协会
8.襄阳市黑小麦产业联盟
9.襄阳市城市客运交通协会
10.襄阳市健康旅游协会
11.襄阳市珠宝玉石工艺品协会
12.襄阳磁谷磁电研究院
13.襄阳市大景科技健身俱乐部
14.襄阳市旅游商品行业协会
15.襄阳市互联网协会
16.襄阳市龙舟协会
17.襄阳市生物质产业开发研究院
特此公告。
襄阳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