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民政局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扎实地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多措并举用心用情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夯实了基础,以实际行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组建专业队伍,守护群众幸福。民政局精心选用责任心强、熟悉法律、有群众工作基础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业务骨干和心理咨询师组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队伍。调解员对前来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细心观察,认真倾听,明确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为他们进行情感疏导,特别围绕“消除隔阂法”“情系子女法”“唤起回忆法”“批评教育法”等调解办法,从婚姻、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责任进行辅助调解,使简单的婚姻家庭矛盾消化于日常,纠纷化解于平常。
二、进行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效果。2024年,我县申请离婚登记420对,劝回未办离婚登记200对,劝回率达47.6%。一些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家庭在调解之后,因双方当事人调解时态度勉强、言语不周、一时难以气消等原因,矛盾纠纷会出现反弹,致使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复。调解员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不定期开展电话回访的方式跟进服务,继续关注当事人的动态,在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开展宣传教育,拓展服务质效。婚恋矛盾纠纷多发的根源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民政局通过组织开展青年婚恋观下基层、进社区,“三八”维权月、法治宣传日等活动,进行普法维权、心理疏导、教育咨询,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群众相关婚姻家庭问题,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身边,在全社会倡导文明家庭新风,树立正确婚恋观念。以家庭的“小平安”构筑社会“大平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