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民政部门由于职能所限,对开发商新建住宅区、楼宇名称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我市小区“洋地名”等不规范地名问题较为突出。国务院新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明确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后批准”。襄阳市民政局积极和市住建局沟通对接,双方通力合作,共同协商,不断完善命名备案程序,我市主城区住宅区、楼宇名称管理职能顺利移交市住建局,住宅区、楼宇不规范名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2024年5月,襄阳市小区、楼宇名称管理职能移交经验入选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案例汇编。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襄阳市加强协调 通力合作做好住宅区、楼宇名称管理职能移交
2024/06/03 1.8w 阅读 506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