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襄阳市公安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襄阳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20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环督改指办文[2020]21号)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问题序号34第6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
二、整改目标
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不折不扣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整改结果
(一)精准施策,严重影响大气质量的机动车污染行为综合治理。一是推进黄标车、逾期未报废车辆“清零”。组织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黄标车和逾期未报废车“清零”专项行动,全面梳理信息轨迹、逐车督导报废,对上路行驶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现存的54辆黄标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梳理核减32辆、黄改绿10辆、注销淘汰12辆,目前全部“清零”。2020年全市累计报废使用年限较长车辆1436台,重点车辆报废率达99%。会同交通运输、商务、生态环境、财政5部门联合印发《国III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综合推进国III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二是集中开展“黑烟车”专项查处。综合视频监控和路面巡查,对“黑烟车”全方位监管,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限期维修直至检测合格,累计查获“黑烟车”1046辆,目前市区冒黑烟车辆明显减少。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柴油货车开展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和入户检测执法的通告》,协同建成14个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长效整治机制健全。三是扎实开展秋冬季货车综合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对尾气排放未达到国IV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籍入籍;加强机动车检测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抽查,对数据造假的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追究企业责任。严格路面管控,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托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站点落实联合治超。综合固定值守、夜巡夜查,严查超限超载等显性违法。四是严格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限制的货车禁止办理,对未在城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渣土车不予办理;办理通行证实行外检前置,严防非法改装,务必干净整洁,签订责任书承诺一趟一清洗。对闯禁令、私装乱改、冒黑烟、超限超载、飞扬撒漏、车身污脏等行为严查严治。明确规定城区通行货车凡是因冒黑烟、车身污脏、超速、超载、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被查获,第一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第二次取消通行证,三次以上永久不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通行证。两年来8家企业被约谈,取消未到期通行证48辆;12家企业,498辆货车被“拉黑”。同时进一步固化与交通运输部门超限超载和飞扬撒漏联合执法机制,协商城管委授权使用“城管智能环保自卸车监管平台”,7家渣土车运输公司622辆渣土车动态监管、联合惩戒。积极参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明确新能源货车不在市区货车禁限行范围之内,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物流园外迁,在市区内的武商、沃尔玛、万达商圈施划能源车专门停车位100余个。五是持续加强交通噪音治理。要求城区通行货车过减速带时必须将车速降至20公里/小时以下,降噪音、防扰民。常态化整治随意鸣笛、摩托车安装爆音式排气管、小型汽车改装排气管等非法行为。
(二)加强管理,因交通拥堵车辆怠速导致的污染有效降低。一是落实涉土工地施工监管措施。以涉及占道施工的92个项目工地为重点,会同住建等部门全部做到事前研究、严格审批、常态监管,督导落实施工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科学指导占道方式、合理分流车辆,保道路畅通、防引发事故。二是优化城区交通组织。招聘第三方服务公司,推进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和改造,新建红绿灯路口16个、改造优化路口27个。在卧龙大道、襄南大道、钻石大道等18条主次干道设置货车右侧通行专用通道,稳步提升城市通行效率,降低怠速导致的污染。三是严厉整治交通乱象。以酒醉驾、假牌套牌,行人和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为重点,推行非机动左转“二次过街”,创新实施“敲门行动”、集点赞代处罚等方式,深入推进“创文”交通秩序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最新测评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99%、98%。
(三)落实保障,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研究出台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查处执法流程。重点对公安交管部门单独查处排放黑烟机动车、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明确操作流程,确保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畅通联动协作渠道。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全力营造机动车污染整治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公安自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车主按程序及时报废车辆、及时淘汰黄标车,积极鼓励市民举报“黑烟车”和污脏车。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抓好当前措施落实。一是坚持零容忍查处各类污染行为。特别是加强出土工地、渣土车监管。加大非道路运输车辆整治力度。二是全力推进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利用好“黑烟车”电子智能抓拍系统。协同城区政府推进污脏车辆清洗点建设。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协作,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国III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和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快速通道,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三是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0日,共7天)向市公安局反映。
联系人:梁海舰
联系电话:0710-3240140
襄阳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