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最大限度降低施工给沿线单位、居民带来的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施工期间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占用隆中大道(林科所—湖北文理学院附小)西侧半幅路面点状打围施工。
二、2021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分段半幅倒边占用隆中大道(林科所—湖北文理学院附小)沥青摊铺,摊铺时间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三、施工期间,需通行此路段的机动车驾驶员请文明驾驶、会车礼让、注意安全、减速慢行。
四、施工期间,驶入施工路段的车辆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请注意交通标志及提示标识,服从执勤民警和交通疏导人员的指挥。
五、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占用隆中大道(林科所—湖北文理学院附小)西侧半幅路面点状打围施工。
二、2021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分段半幅倒边占用隆中大道(林科所—湖北文理学院附小)沥青摊铺,摊铺时间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三、施工期间,需通行此路段的机动车驾驶员请文明驾驶、会车礼让、注意安全、减速慢行。
四、施工期间,驶入施工路段的车辆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请注意交通标志及提示标识,服从执勤民警和交通疏导人员的指挥。
五、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