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民彭先生来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动上缴了自己的宠物——两只黑池龟。
彭先生介绍,他在网上以136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只人工繁育的黑池龟,一直当宠物养着。最近,他上网查询得知黑池龟属于保护动物,不能随意养殖,也不能随意放生,于是决定求助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民警通过图谱对比,确认黑池龟属于外来物种,但没有列入我国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不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Ι中的保护物种,在我国等同于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
鉴于黑池龟属于外来物种,不能在本地放生,当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将两只黑池龟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