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拟举行《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16人,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1人;养犬居民代表3人、不养犬居民代表3人、物业公司代表1人、动物诊疗机构代表1人、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社区工作人员1人。
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当对听证事项提出明确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方式
(一)自公告之日起受理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传真:0710-3382320;电子邮箱248415625@qq.com。
(二)申请人数超过公告规定人数的,将按照申请顺序、行业特点及专业知识等因素进行遴选。听证会其他事项待听证代表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1.《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申请表》。
襄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