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南漳县印发《南漳县推进村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将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并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广”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村干部建制工作。
近年来,南漳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市中心部署要求,立足南漳实际,着力探索将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融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大局。一是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村干部建制的顶层设计和方向;二是联动财政、审计、农业、镇政府等部门,对缴存对象、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研究,凝聚部门合力;三是开展政策宣讲进乡村、上门指导解难题、简化流程提效率等行动,一线了解镇、村干部的诉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干部建制工作方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漳办事处先后为全县10个乡镇13个试点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覆盖村干部79人,南漳村干部建制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