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湖北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2026/01/21 1.6k 阅读 86 点赞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湖北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南漳清凉河湿地公园与隆中风景名胜区交叉部分归并至襄阳隆中风景名胜区,归并后名称为湖北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总面积由209平方公里变为211.15平方公里。

三、“天窗”处理情况。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的湖北襄阳隆中风景名胜区存在南漳县境内部分地块共4处“天窗”,总面积0.54公顷,已回填。

四、边界优化情况。根据《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对南漳县境内部分地块进行调入调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襄阳古城(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15971111904;

邮箱:604494322@qq.com。

附件:湖北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整合优化范围图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