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维护好技能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职业等级证书的公信力,推动技能评价高质量发展,拟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性机构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性创建,在襄阳市遴选5家用人单位、1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家技工院校作为示范性机构试点,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牌,旨在发挥机构工作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在我市构建导向明确、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机构
1.企业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文件要求,保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组织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有完善的人才制度政策、培养体系,评价机制科学、激励保障有力,企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持续优化。
2.企业以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己任,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有年度计划和总结,且每年度按计划正常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评价过程规范有序,考务台账、视频资料记录完善。
(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1.机构社会信用度好,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专业设置适应市场需求,在服务人才技能提升方面有特色有影响。
2.机构日常工作运行规范,自觉主动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评价工作的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强、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完善,题库及信息化建设优势突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年检评估达到90分及以上。
(三)技工院校
1.院校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积极培养、推荐、选拔人才,建立有完善的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
2.院校专业设置主动与产业需求、职业标准、工作过程对接,积极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在校生毕业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时间
10月下旬,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复审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宜
(一)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要求完成《襄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性机构推荐表》和《备案机构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由所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推荐上报。技工院校可直接向襄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遴选评估结果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二)属地人社部门于10月18日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上报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资料。
联 系 人:马榕婉
联系电话:0710-3607866
邮 箱:1185200167@qq.com
邮寄地址:襄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2号2栋2楼)
附件:襄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性机构推荐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