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文件规定:“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所有在职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允许重复参保。”
为理顺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多个养老保险关系,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对参保人员同时在多个参保地(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账户进行清理。请以下存在多个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名单附后)在通告发布7日内,尽快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账户办理暂停”的个人账户清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予以清理。
咨询电话: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0710-3063652
襄城社保办事处:0710-3605671
樊城社保办事处:0710-3277419
东津社保办事处:0710-2516278
人社服务大厅、高新社保办事处:0710-3721103
特此通告。
附件:襄阳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个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名单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