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襄阳市审计局公告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按照《襄阳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涉及人社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22年9月5日至10月28日,襄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枣阳市、宜城市和老河口市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有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抽查了部分培训机构及相关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站位抓整改。立足“三个突出”,市人社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一是突出执纪监督。迅速向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审计整改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监督。二是突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专班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三是突出方案引领。印发《襄阳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问题整改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三个加强”,以解决个性问题为支点,推动人社领域全排查。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业务培训会和公益性岗位规范使用培训会,从政策解读、经办要求、数据统计等方面组织授课,指导各级经办人员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和工作标准。襄城区、樊城区针对“公益性岗位规范使用”问题,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教育,强化信息比对和审核管理,确保享受对象合规。二是加强标准规范。落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指导县(市、区)按照全面排查与立行立改、重点整治与全面整改、检查核查与完善制度机制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三是加强跟踪指导。成立2个督导小组,分赴县(市、区)实地督导检查,针对督导过程中收集的问题和建议,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及时间节点,通报督导检查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3.建章立制抓整改。找准“三个焦点”,推动全类型覆盖。一是聚焦清单式落地。出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以清单式履职,按节点化问效,确保整改无漏项。二是聚焦流程监管。遵循合理真实、合法合规原则,不断优化完善资金管理使用流程,通过制度明确签批权限和职责,严格执行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程序,做到每项流程都有人管理、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杜绝违规问题发生。三是聚焦资金监管。建立《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控制度》,健全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查看资金往来账目、审核凭证公示资料、走访补贴对象等方式,全过程监督检查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社部门管理的民生资金应发尽发、应享尽享。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宜城市未完成就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29家事业单位部分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未参加失业保险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宜城市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上级制定的3950人的就业创业培训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底,开展就业创业培训5525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40%,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创业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宜城市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加强部门间沟通,将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2.关于樊城区培训类型单一;就业创业培训中困难群体占比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樊城区共开设培训项目30余项,包括日常护理、育婴师、电子商务、西式面点等生活服务类培训和叉车、铲车、电工等工程机械操作类培训项目,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培训需求调查,针对困难群体拓展更多培训项目,实现“应培尽培”。
3.关于老河口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未享受生活补助;205家事业单位,部分职工应缴未缴失业保险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未享受生活补助问题,老河口市已补发到位。针对205家事业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问题,老河口市于2022年8月召开专题会议,将该市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缴费范围,并按政策予以经费保障。
4.关于宜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截至2022年12月底,结余资金全部拨付使用完毕。
5.关于枣阳市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就业见习补贴、培训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违规领取就业见习补贴、培训补贴等资金问题,枣阳市已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追回违规领取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6.关于老河口市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少计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老河口市政府已责成当地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结转资金并全部拨付使用完毕。针对少计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问题,老河口市已于2022年11月补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至专项账户。
7.关于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挤占就业补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2022年11月,樊城区已将挤占问题资金退回至财政专户。
8.关于高新区违规领取以工代训培训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2023年1月,高新区已将违规领取题资金退回至财政专户。
9.关于襄城区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针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我们责成襄城区人社部门提升认识,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工作,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效益。针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问题,襄城区已于2022年11月,追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10.关于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应由公用经费支出的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费用;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市本级列支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费用问题成因:为切实加强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保障就业补助资金的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和市财政部门共同商定,每年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会计服务机构对县(市、区)开展就业补助资金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检查费用列入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计划。该预算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针对此问题,我们已与市财政部门对接,自2023年起,不再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审计检查费用。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问题,已于2023年2月追回资金并上缴财政。
11.关于襄阳技师学院从财政拨付的品牌专业及精品课程补助资金中列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2022年12月,襄阳技师学院按照审计意见,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整改处理。针对此问题,技师学院修订了《技师学院内部控制管理实施办法》《技师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专项资金账目核算规范准确。
12.关于襄阳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于每年度10至12月份集中支付,截至2022年底,全部拨付使用完毕。
13.关于东津新区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东津组织人事局发放1名已就业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东津组织人事局已追回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并上缴财政。针对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市人社部门责成东津新区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快审快办、先拨快拨,同时完善申报流程,加强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做到多方比对、细致校验,严把身份审核关,截至2022年底,全部拨付使用完毕。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的审计建议。人社部门将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精准推送就业相关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定期梳理政策执行情况,对执行效果不理想、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惠企惠民政策应享尽享。完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服务机制,主动联系,定期开展摸底调查,精准掌握就业需求底数,综合运用各种就业手段,扩展就业途径和就业范围,帮助重点人群早就业,就好业。
2.关于“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效”的审计建议。人社部门将立足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创新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和层次,强化培训与就业的有效衔接,落实培训后的就业跟踪服务,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特别是失业人员和重点人群,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成果转化,不断强化培训质量。就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监管,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开班统一管理、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培训过程实施动态监督,完善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
3.关于“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审核质量”的审计建议。人社部门对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核查精准性,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列入补助范围。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问题,将严肃处理,层层追责,确保补助资金能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手中。
特此公告。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